關于征集珠寶首飾行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分支機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將技能人員水平評價由政府認定改為實行社會化認定的部署要求,經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備案,珠寶首飾行業國家性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機構由國家珠寶玉石首飾檢驗集團有限公司承擔,具體工作由珠寶玉石首飾國檢集團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珠寶首飾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承擔。現向社會公開征集珠寶首飾行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分支機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登記,以人才培養服務為主要工作職責的珠寶首飾行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分支機構(含企業、行業協會和技工院校等),具有規范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社會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
(二)在擬開展評價的職業領域具有廣泛的影響力,在所申報職業(工種)方面有較豐富的考核評價經驗,具備相應的基礎條件,珠寶首飾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考點優先。申請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開展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具體遴選條件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有專門負責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機構、與評價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專家團隊及相應的場地、設備設施(含視頻監控設備),能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提供穩定的經費保障。
(四)具有完善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質量管控措施,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不得以營利為最終目的。
(五)自愿接受國家珠寶玉石首飾檢驗集團有限公司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督。
二、申報職業(工種)范圍
職業:貴金屬首飾與寶玉石檢測員
方向(工種):貴金屬首飾檢驗員、鉆石檢驗員、寶石檢驗員、玉石檢驗員、有機寶石檢驗員
三、提交材料
(一)《珠寶首飾行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分支機構基本情況表》(附件1);
(二)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四)專家等專業人員技能水平證明;
(五)場地設備設施等資產有效證明文件(場地所有權屬證明復印件或房產租賃協議復印件);
(六)誠信承諾書。
四、其他事項
首批珠寶首飾行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分支機構于4月底前啟動。
聯系人:羅惠文
電 話:15611437533
郵 箱:zhengshu@ngtc.org.cn
3.誠信承諾書
國家珠寶玉石首飾檢驗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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